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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主要通过互联网业务实现;
(2)运营总部位于湖南省;
(3)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必要的资质与牌照;
(4)具有独立经营资质(注:对于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以集团总公司的名义统一填报;对于集团公司控制权比例小于50%的参股公司,则可以独立填报);
(5)2025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在湖南省互联网协会网站(www.hnisc.org.cn)下载本填报通知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