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择优部署,并对试点给予重点支持,宣传推广经验及成效,引领示范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Ⅰ.申报主体
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试点方向具有明确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以及较好的数据基础和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整合能力。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Ⅱ.重点方向
(1)辅助文化艺术创作生产
包括但不限于推动舞美、灯光、音响、观演互动等集成技术及装备的智能化升级,对创排剧目进行仿真模拟。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在音乐、美术、戏曲等领域生成能力,辅助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的文化内容。加强艺术创作、生产管理、演出演播等数据的收集,探索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分析评价。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文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动态监测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供需情况,精准推送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知识问答、讲解引导等创新服务以及智能互动体验项目。智能化征集和分析公众反馈意见。
(3)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包括但不限于面向文物保护修复、展览展示等业务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文物价值挖掘与传播。利用人工智能、动作捕捉等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信息开展记录、分析,实现智能化呈现。
(4)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
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创意设计,推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国潮产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智能眼镜、智能耳机、智能手表等智能终端,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
(5)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
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旅游资源精准推荐、行程规划、智能票务预约等创新服务场景。提供智能讲解、自动翻译、智能客服等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用无人机、机器人、数字人等提升服务效能。开展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共享整合、挖掘分析,增强客流疏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
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智能化建设,探索行政审批、风险监测预警、服务公众、应急指挥等场景应用。对重点领域开展非现场监管,智能化发现、分析、处置文化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优化举报投诉、行政执法业务流程,实现全过程可溯。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