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入库培育(湖南省)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2026-02-28至2026-03-20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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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国有、合资、民营非上市企业,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

b.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c.企业将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并将其成功转化为业务价值,企业主营业务或潜力业务板块属于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据要素驱动业。

d.拟入库企业分为种子型数创企业、潜在瞪羚型数创企业、 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三类。

(1)种子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团队素养出色;商业化能力强;基期年1收入500万元以内。

(2)潜在瞪羚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基期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且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截止年正增长;近3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 万元以上,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不超过1亿美元。

(3)潜在独角兽型数创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成 立5年之内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美元;成立5年—9年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 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25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