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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奖补:按规定申请资金奖补
项目支持:在相关典型应用场景、试点示范中重点推荐
Ⅰ.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a. 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信用状态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违法违规记录。
b. 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稳定的研发团队,重视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投入。
c. 已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等体系。
Ⅱ.申报产品基本要求
a. 知识产权明晰。拥有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合法的授权使用许可,权属清晰。
b.技术先进创新。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功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或突破,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能够填补省内、国内空白。
c. 质量安全可靠。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必要的安全认证。有发射功能的产品需获得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d. 市场场景良好。产品已实现市场化销售,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Ⅲ.征集范围
a.智能机器人:包括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和其他应用机器人。
b.智能计算终端:包括智能手机、智能计算机、边缘计算节点、AI服务器等。
c.智能视觉终端:包括智能相机与嵌入式系统、PC-Based视觉系统、3D视觉系统、感知型摄像机等。
d.智能可穿戴设备:包括多形态智能眼镜、智能手环、智能手表、智能耳机、运动相机以及智能仿生假肢、穿戴式外骨骼、脑电头环、人工视网膜、人工耳蜗等。
e.智能车载设备:包括人车交互、域控制器、车载视听、车载摄像机、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北斗规模化应用车载网联终端等。
f.智能仪器仪表:包括智能工业过程监测仪表、智能环境监测仪器、智能光谱、质谱、色谱等科学仪器及实验分析仪器等。
g.智能家居终端:包括智能音响、智能门锁、智能门铃、扫地机器人、洗地机、智能厨电、智能照明、智能投影等。
h.智能飞行器:包括智能载重无人机、特种无人机、消费级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
i.智能工业终端:包括工业控制计算机、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智能工控安全防护终端、工业相机、3D扫描仪、3D打印机、智能工业装备等。
j.其他新型人工智能终端:包括面向文创、商旅、体育、办公、医疗、教育、康养等领域的AI玩具、AI导览、AI健身器材、AI会议系统、AI影像诊断、AI学习机、AI陪伴、AI客服等产品。
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s://222.244.103.250:8181/pmp/a/login#)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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