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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核定设备更新投资的15%
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纺织、轻工、医药(含医疗器械)、金属非金属矿山等11个行业落后设备淘汰和先进设备更新,其中钢铁行业支持退产能与产业升级,严禁扩大产能,新增钢铁产品深加工(不含冶炼、扎制)方向,鼓励钢渣资源化利用等绿色转型措施;有色行业不包含电解铝领域,聚焦其他有色金属的绿色升级与循环利用,推动产业低碳发展。
基本申报条件: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纯设备,不含土建)不低于200万元;
2.项目已完成备案/核准、环评、用地等相关合规手续;
3.新增设备须同步配套淘汰原有旧设备,拟淘汰设备需完全属于申报项目单位且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税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折旧流程,拟淘汰旧设备不得为近3年内(设备购置发票时间、固定资产入账时间)购置的设备,
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不低于新增设备总投资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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