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标准化试点项目
受理部门:市监系统申报时间:2025-12-04至2025-12-21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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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重视标准化工作。

2.申报单位的工作成效或行业地位居申报地区(行业)前列,正常运作3年以上。

3.申报单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者标准化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4.申报单位3年内无评估不合格的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已承担过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不得就相同或者相似项目任务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领域

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能温室、植保巡检、精准灌溉、智慧养殖、工厂化生产等智慧农业;探索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应用,推广农业精准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生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一县一特”特色农(林)产品生产,粮食安全与节粮减损,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等。

(二)高新技术领域

面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开展试点,创新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总结科技研发、标准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模式。

(三)服务业领域

面向生活性服务、生产性服务相关行业,重点在养老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金融证券、平台经济等领域开展试点建设,探索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新路径,推动新技术、新模式与服务业高质量融合发展,促进服务消费。

(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

立足保基本、兜底线,面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的9大领域,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向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重点在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城市和社区治理、机关事务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司法行政以及卫生健康(重点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老年健康、托育服务等)领域开展试点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