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项目
受理部门:商务系统申报时间:2026-07-01至2026-07-10 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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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支持范围

本次资金申报对象为已纳入省级会展项目储备库或党政机关保留举办清单内的项目,市场化主体申报的项目须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实施且取得成效,省委省政府有批示的按要求落实。支持范围包括以下十类:

1.办好重大经贸展会;2.培育特色产业展会;3.鼓励发展大型展会;4.引进知名品牌展会;5.引进高端国际会议;6.鼓励参加国际品牌认证;7.加强会展项目国际宣传;8.支持企业境外办展;9.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10.培育会展专业人才。

申报条件

1.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引进的项目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4.申报项目均为当年没有享受省级同类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含省政府明确按“一事一议”支持的项目);

5.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