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一、支持方向
按照2024年7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2025年新政策修订、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本次申报仅包含以下3个方向:
1.对中药创新药、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奖励。
2.完成一致性评价获生产批件的品种投入生产并销售的,给予奖励100万元/个。
3.对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首次在长沙市实现产业化的,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为长沙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
2.申报项目已获得过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
3.支持方向三类项目每家企业每个方向限申报一个。
4.列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信用黑名单的,不得申报;2024年度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不得申报。
5.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之前。
6.项目奖励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