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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外贸供应链平台建设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2023年进出口业绩达到1亿美元,贸易项下融资贷款额度达1亿元,2023年服务企业数量达到10家(含)以上的外贸供应链平台企业,对其在2023年贸易项下的融资贷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过4.35%)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二)支持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
(1)广交会:对2023年实现外贸业绩的企业参加第133届、134届线上广交会制作VR和参展样品的3D图片等为线上展厅布置产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不超过1.5万元。
(2)线上推广营销:对2023年实现外贸业绩的企业利用海外知名搜索引擎、独立站、社交媒体及专业的电子商务推广平台等线上推广营销的服务费和推广费给予每2万予以1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业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万元,最多支持2个项目。
(三)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2023年实现外贸业绩的企业通过合理运用远期结汇、人民币外汇期权、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而产生的手续或服务费,给予不超过总费用3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企业开展AEO高级认证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企业2023年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在认定过程中,为完善自身信用体系建设所产生的咨询辅导费、体系建设费、委托业务费等服务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15万元。
(五)支持企业参展第六届进博会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在长沙市依法注册、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并由省、市商务部门组织参加2023年第六届进博会且在展馆内开展采购对接、投资促进、人文交流活动的参展企业,所开展采购对接、投资促进、人文交流活动产生的场地费、特装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10万元。
(六)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
1、支持企业参会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在长沙市依法注册、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企业组织参加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以湖南省贸促会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为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对企业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支持不超过3人。
2、支持企业参展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在长沙市依法注册、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并在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以湖南省贸促会提供的参展企业名单为准)参展所产生的场地费、特装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个企业支持不超过10万元。
(七)支持出口便利融资贴息
1、支持方式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的通知》(湘财外〔2018〕9号)文件,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办法”项下长沙市所辖担保公司的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2%)按50%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中小微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办法”项下的出口订单融资,给予融资贷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过4.35%)不超过5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上限为10万元。
(八)支持企业参加实体展会
1、支持方式和标准:
(1)2022年境外线下实体展:对2022年实现外贸业绩的企业2022年以实地参展或代参展形式参加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补贴。按展位费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单个企业单次展会单个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展位增加1.5万元,最多支持3个展位(展位数量换算标准:面积不及13.5㎡的按1个展位计算,13.5㎡以上且不及22.5㎡的按2个展位计算,22.5㎡及以上的按3个展位计算),单个企业支持不超过8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的展会数量不超过3个。
(2)2023年线下实体展:对2023年实现外贸业绩的企业2023年为拓展国际市场以参展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2023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以外的展会)或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2023年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目录》)的展位费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30万元。
(3)2023年境外实体展采购商:对2023年以采购商名义实地参加境外展会开展国际采购且签订采购协议的,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人员费用50%的支持,单个展会不超过1万元,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5万元。
(九)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认证
1、支持方式和标准:
(1)2022年国际市场认证:对2022年实现外贸业绩的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境外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并在2022年获取相应资质,对其实际发生的费用每1.5万予以1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业单个项目(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境外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为不同项目)支持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支持项目不超过3个。
(2)2023年国际市场认证:对2023年实现外贸业绩的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境外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并在2023年获取相应资质,对其实际发生的费用每1.5万予以1万元的支持,单个企业补贴上限为30万元。
(十)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口
(1)2022年支持企业扩大进口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2022年开展《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22-2023年)>的通知》(湘商贸〔2022〕9号)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所产生的融资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小于10万元人民币的不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支持上限为200万元。
(2)2023年支持企业扩大进口
1、支持方式和标准:对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社保人数不少于3人,进出口额超100万元美元的企业,2023年开展《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22-2023年)>的通知》(湘商贸〔2022〕9号)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所产生的融资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小于10万元人民币的不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支持上限为200万元。
1、申报主体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对长沙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发挥促进作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未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失信“黑名单”;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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