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英才认定项目
受理部门:人社系统申报时间:2026-09-07至2026-09-30 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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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新区颁发“湘江英才卡”,享受以下八大福利

1.子女就学服务:持卡人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持卡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配偶就业服务:持卡人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新区工作的,持卡人所在单位申报,新区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按工作需要等原则统筹安排。其他就业类型的,新区人才办优先推荐就业;

3.就医体检及医疗保险服务:新区范围内三甲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联络员,为持卡人提供免费体检、快捷就医等服务。新区为持卡人购买大病医疗和人身意外保险;

4.机场、高铁贵宾服务:持卡人及相应随行人员在长沙黄花机场、高铁站可享受贵宾服务,包括安排休息厅、代办手续等;

5.购房租房服务:新区无房的持卡人,可申请入住新区指定高级专家公寓,在新区购房享受便捷服务及相应优惠;

6.创业及项目申报服务:持卡人申报科技项目、申办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等,相关部门支持办理。新区人才办支持持卡人申报国家和省市人才政策;

7.出入境服务:持卡人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可在新区办理居留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或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

8.新区领导联系服务人才:新区人才办根据《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统筹落实。


申报条件

(一)重点产业推荐认定

1.申报企业条件

属于重点产业领域(不含金融类)的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

(2)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3)上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4)上年度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上;

(5)新一轮实际融资达到1000万元且投后估值达到2亿元;

(6)三类500强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

(7)新区新引进的重点招商项目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重点企业(单位)。

属于金融及金融科技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金融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2)金融企业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000万元以上;

(3)新一轮实际融资达到1000万元且投后估值达到2亿元;

(4)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上年度末总资产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末总资产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基金管理人在管基金中,注册在新区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已备案)30亿元以上。

2.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且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技术能手称号、新区技能竞赛奖项前三名,或主导技能革新项目、获得专利且专利转化成果较好的技能人才;

(2)实体经济领域的上市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长沙市独角兽和瞪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税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人才;税后工资薪金50万元以上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非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持股不超过10%;国有企业须为近5年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且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

(3)持B类以上(含)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人才;

(4)企业柔性引进的核心研发人才(原则上为技术带头人),以及在企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实际成交金额达到500万元的高校人才,经认定的科技总监;

(5)工作实绩突出的其他优秀人才(在企业攻坚克难、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作用发挥突出的,由企业提供相关推荐材料)。


(二)综合评审认定

1.乡村振兴企业

在新区乡村区域注册,主营业务聚焦特色种养、智慧农业、农文旅融合等乡村振兴产业方向,且申报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涉农技术研发、农业产业运营、乡村项目管理等工作,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实践经验,且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专业人才;

(2)主导或核心参与区级及以上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如特色种养基地建设、乡村文旅融合项目等),且项目实现带动农户增收、村集体经济增长等实效的核心人才;

(3)获得区级及以上(含新区职能部门)农业类表彰奖励,或培育出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成效显著的经营管理人才;

(4)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5)工作业绩突出的乡村CEO。

2.中小科技型企业

属于新区重点产业链,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原则上参保人数不少于5人,具备自主核心技术与持续研发创新能力,且申报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且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技术能手称号、新区技能竞赛奖项前三名,或主导技能革新项目、获得过专利且专利转化成果较好的技能人才;

(2)税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人才(非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持股不超过10%;国有企业须为近5年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且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

3.大学生初创企业

该类别评选以湖南湘江新区第二届“湘江英才-创业新力量”评选活动为准(具体查看该活动方案),不再另行制定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