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受理部门:文旅系统申报时间:2025-10-28至2026-01-31 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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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依据湖南省优秀文艺作品和个人奖励办法等文件或政策实施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文化(含体育)产业园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称号以及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连续三年保持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与宣传普及。重点支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支持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时代化宣传普及活动。

2.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支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支持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与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有影响力的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支持经过审批的重点主题展览和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本陈列改陈布展;支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具有示范效应的文明实践项目。

4.推动湖湘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重点支持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重大项目;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传承传播与创新发展。

5.增加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具有湖湘特色的精品文艺创作生产和推广;支持重大公益性文化展演展示活动(未经审批同意开展的节庆论坛展会除外);支持“雅韵三湘”等惠民文化演出;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6.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传统文化业态转型升级;支持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和城乡文化产业发展。

7.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支持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和科技赋能文化创新;支持文化数字生产体系建设,打造数字文化新场景、新产品、新服务;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链完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视频文创产业集群。

8.实施“文化+”行动计划。支持文化与旅游、体育、制造业、农业、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相关产业文化含量,促进文化融入实体经济;支持非遗及传统文化产业IP化、品牌化开发;支持音视频、数智出版、数字文博、动漫游戏、微短剧等新业态发展。

9.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支持文化出口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打造“湘”字号文化出口品牌,提升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

10.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文化事业产业高端人才引进。

11.奖励。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湖南省优秀文艺作品和个人奖励办法等文件或政策实施奖励。

12.其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的活动、项目及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