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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省内中小微企业,以及集聚博士资源助力地方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成果特别突出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非企业单位。核心条件:
(1)遵循“五个一”标准建设:至少与一位博士签订《共同建站协议》;承担一个研发项目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单位。领衔博士作为首要负责人的省级博士创新站原则上不超过1家,合作期不少于3年。
(2)合作项目累计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博士团队年均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