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业500强
受理部门:其它系统申报时间:2026-03-04至2026-05-31 项目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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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a.申报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企业,不包括外资、港澳台融资控股企业,也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公司以及烟草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者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

b.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仅接受其母公司申报。

c.申报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400亿元;申报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150亿元;申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50亿元。

d.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的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矿企业、建筑业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同时纳入本次申报。

e.申报企业员工总数不少于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