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部分)
受理部门:商务系统申报时间:2026-04-21至2026-05-13 项目咨询师: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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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

外贸龙头企业:对外贸企业2025年度业务规模、对非贸 易、海关、税务、外汇信用管理等级等情况开展百分制综合 评估,对评估总分在60分及以上的企业定为外贸龙头企业并 分档给予支持。对评估总分在60分(含)-70分(不含)区 间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评估总分在70分(含) -80分(不含)区间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评估总 分在80分(含)-90分(不含)区间的,给予不超过200万 元的奖励;评估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0 万元的奖励。

支持国际集装箱拼箱模式

对开展中欧班列(长沙)集拼业务 的运营主体,对其2025年融资贷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过 3.5%)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补贴,单个主体补贴上限为300 万元。


申报条件

(1)对长沙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发挥促进作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依法登记注册,未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 失信“黑名单”;

(3)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未重复享受其他中央、省级、 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4)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