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专家工作站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2026-01-08至2026-02-14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5198人阅读
扶持力度

新建专家工作站,给予6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获批当年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第二年、第三年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

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以上或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较大,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且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拥有核心技术和产品。

(2)建站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与相关领域2名及以上专家签订建站协议,其中至少有1名工作单位在市外的专家,研究方向与建站企业具有相关性或互补性;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

(3)须为专家工作站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能为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2、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专家指符合《长沙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规定的A类和B类条件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人才。每名专家在长受聘的专家工作站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