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制造业质量标杆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预估8月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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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属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业绩、综合效益良好,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方向原则上需是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近三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且通过相关认证,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技术手段完善; 

4、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建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通过自主研发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5、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主导产品执行标准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关键质量指标行业领先,在全国或省内相关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获得省、市质量奖或质量提名奖企业优先支持;

6、质量管理措施有力,过程、步骤严谨清晰,亮点、创新点突出。有证据表明,通过应用该质量管理模式或方法,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申报流程

1.根据年度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市州工信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2.市州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
3.省工信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或实地考察。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4.省工信厅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开展综合审核,结合各地区和不同行业特点,提出拟认定名单并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后,省工信厅发文公布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