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知识产权)项目
受理部门:市监系统申报时间:2025-04-28至2025-05-28 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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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无偿补助1-100万不等。

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保护:重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商标品牌建设、商业秘密保护。

1.重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范围

①在湘院士团队;

②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创新主体;

③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初创型企业。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正在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工作,以与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合申报形式申请,且承诺承担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

②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力资源;

③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④创新主体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承诺配套对项目工作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工作支持;

⑤纳入湖南省重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服务名录的创新主体予以优先考虑。

2.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范围

本省注册的企业。

申报条件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产品或技术进出口企业、签署境外投资合同或意向的企业、拟赴国外参展企业;

③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力资源;

④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⑤被纳入全省100家涉外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3.重点商标品牌建设

支持范围:本省注册的企业。

申报条件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范畴,且为省内相关行业龙头企业或本地支柱企业;

③企业核心或主导商标已注册并有效运用,在全国或省内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④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商标使用规范,商标注册保护体系完善,具有较高的商标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

⑤企业商标品牌效益有效发挥,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地方税收、带动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成效明显;

⑥企业被纳入2024年度湖南省重点商标名录;

4.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

支持范围

全省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及特色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有商业秘密保护需求、积极参与商业秘密保护活动的其他企业(行业、社团组织)。

申报条件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行业、社团组织),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一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有较强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商业秘密面临较大风险,保护需求强烈;

③守法诚信经营,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未被各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⑤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湖南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五个一百”项目承担企业、“三高四新”战略中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领域企业和外向型企业,具有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制修能力的社团组织。

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地理标志运用、大学生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培育。

1.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支持范围:省内4×4现代化产业体系、13条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

申报条件

①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②申报主体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③积极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如通过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对接转化与本产业相关的专利,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探索构建产业专利池,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等;

④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工作,牵头进行产业专利导航;   

⑤进入专利产业化中小企业样板培育库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2.地理标志运用

支持范围:

①由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报,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实施;

②保护对象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由提出保护申请的人民政府负责;

③地理标志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由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负责。

申报条件

①区域内拥有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且时间在2年以上;

②地理标志产品应具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③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应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④产品知名度较高、产业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的年销售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量 5 家以上且占区域内生产者总数50%以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产值达到 1 亿元以上且占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 50%以上;

⑤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规范、诚信、守法,3 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

⑥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3.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支持范围:2022年度获得立项并验收合格的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无需申报)。

3.大学生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培育

支持范围:35周岁以下的大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初创企业

申报条件

①企业注册地在湖南省境内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②企业股东包含高校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

③企业拥有自主专利或者被授权使用专利,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配备相应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⑤相关专利在该企业得到较好运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具有较好产业前景;

三、知识产权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提质、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软课题研究、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1.公共服务平台提质

支持范围:2023年、2024获得立项,验收或评估合格的省级以上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无需申报)。

2.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

支持范围:省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办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社会调解组织。

申报条件

①热忱公益服务,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公益活动;

②机构设立3年以上,知识产权业务量居于行业合理区间,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③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

④在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特色业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品牌或经营模式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

⑤近3年内未因所开展的业务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⑥2023年以来所代理的业务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或者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典型案例的代理机构予以优先考虑。

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支持范围:省内相关高校、协会。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应具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能力,具备专业人员、场地,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丰富的培训经验;

②申报单位为高校的,应具备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具备知识产权培训的师资力量(至少具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专业人员、配套设施、教学案例等,近三年开展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社会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③申报单位为协会的,应具备组织、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能力,有专人负责人才培训工作,有明确培训计划,可以较好地完成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培训任务,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成功经验;

④国家、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予以优先考虑。

4.软课题研究

支持范围

省直相关单位及企业、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各类服务机构等。

申报条件

①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从事学术研究的专业人员;

②课题研究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既要有深度理论分析,更要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③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设定的题目选题;

5.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支持范围

相关国家级媒体、省内文化传播机构、协会等。

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

②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行为;

③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组织策划能力,具有组织策划全省性大赛的经验和案例;

④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的策划团队和丰富的媒体资源、渠道,能有效利用相关媒体资源,提升宣传质效。

申报材料

1、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附件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

系统申报→纸档提交→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