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数据
支持5-100万。
一、“四十大”专项计划:市级重点计划项目
1、10大自主创新示范工程项目:主要支持湘潭市重点部署的18条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实施。
2、10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新型材料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
3、10大科技创新团队:主要支持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型、特色优势产业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创新能力突出,在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过程中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前景的团队。
4、10大科技创新平台:各驻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检测机构、在潭企业建设的科技创新服务公共平台,研究、实验及检测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纳入市“千百扶培”行动的优先支持。
二、科技培优计划:市级一般计划项目
1、自创区标志性工程创新链培育与建设:支持湘潭市十三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开展产品技术创新、配套技术开发等。
2、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智能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3、农业领域关键技术及示范:支持种业技术与农业生物技术、畜禽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农林产品深加工及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控制技术、农机装备技术、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示范与推广、“科技扶贫项目”。
4、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支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技术,人口健康与生物技术。
5、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市校深度融合暨产学研合作: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签订的合作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三、科技后补助计划
此次公开申报的后补助计划包括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外国专家融智湘潭计划、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市级科普基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科技报告试点、市级星创天地、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市级临床医疗基地建设等,各类后补助计划项目的申报详见附件。
四、新型研发机构专题项目
(1)在湖南省注册,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工程化产业化)以及研发服务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
(2)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3)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5)具有健全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制度,成熟的技术转让许可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纳税能力。
(6)注册满1年以上。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体系建设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近3年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软著作和专利证书;
4、企业获得的各种奖项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6、其他能够证明企业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材料。
企业申报→市州推荐→综合评审→公示认定。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