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受理部门:科技系统申报时间:预估5月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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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入选团队的支持周期为三年,具体支持措施为:

1.项目带动。支持入选团队申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鼓励和优先支持入选团队牵头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项目;引导和支持入选团队牵头组建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专项资助。支持期内给予入选团队资助100万元/个,在支持期内分两次拨付;

3.研修考察。积极支持入选团队成员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访问交流或进修深造。支持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出国(境)进行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考察,进一步拓展国际视野,加强国际合作。

4.推介宣传。在有关专家推荐、人才评选等方面,积极推介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大力宣传团队的重大创新成果和突出贡献,积极营造创新创业团队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领域,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须承担过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创新业绩较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
2、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须全职在湘工作1年以上。对武陵山、罗霄山片区的申报对象,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的,团队带头人学历、职称条件可放宽至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团队拥有5-15名左右(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其中有5名或60%以上的团队成员在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合作2年以上。核心成员应半数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至少一半以上全职在依托企业工作。
4、团队依托企业须成立3年以上,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和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申报流程

(一)在市州的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各市州科技部门,经市州科技部门初审,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统一报送至芙蓉计划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项目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

(二)省管企业:①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申报材料报省国资委,由省国资委初审后报评选办;②省文资委监管企业申报材料报省文资委,由省文资委初审后报评选办;③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初审后报评选办。

(三)中央驻湘企业: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把关盖章后,直接报评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