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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验收后且符合条件的,按照《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8〕79号)等有关文件给予支持。
2、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推广应用工作,并推荐申报相关政策支持。
一、征集范围
围绕加快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面向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新一代自主安全计算系统、输变电装备、先进硬质材料、先进能源材料、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征集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5G+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场景项目。
二、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业企业或为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企业,是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及产权拥有者。
2.平台已建成运营,有完整的平台架构,包含边缘/设备层、基础/网络层、平台层、应用层等,具备数据汇聚、建模分析、知识复用和创新应用等核心能力。
3.平台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或工艺、技术标准等。
4.近3年平台系统开发、智能设备(终端)购置、测试验证、项目咨询等方面的投入总计不低于200万元。
5.平台有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可持续运营能力,有发展前景。
1、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申报书;
2、平台各功能界面截图和应用场景现场照片;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4、近两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投入有关合同、发票复印件或者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5、服务区域列表,区域服务协议或合同;
6、服务企业列表,客户服务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7、相关资质证书、产品专利、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
8、经审计的近两年度财务报表;
9、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市州推荐→省厅评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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