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受理部门:工信系统申报时间:预估5月项目咨询师:彭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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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力度

一、转型升级类别

采取无偿补助、奖励等支持方式,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无偿补助。专项资金对窗口平台的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其他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业务补助。专项资金根据窗口平台的绩效考核、公益服务等给予运营补助,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单位总有效支出的6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其他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创业创新基地根据服务数量质量等给予不超过项目有效支出5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3、政府购买服务与奖励。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活动的企业和项目按规定予以奖励。

三、提升中小企业人才素质

无偿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

支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申报范围:制造业中小企业,原则上是2023年认定的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主要建设内容在2023年期间实施,主要投入发生在2023年,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

(二)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

1、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为完善服务功能而完成的改造建设,提升数字化赋能服务、市场开拓、信息发布推送、研发试验、专业服务、检验检测等服务能力(不含基建及厂房建设)的设备设施投入;为改善创业创新和融资环境对公用设备、软件升级、设施改造或新购等能力提升建设。

2、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支持重点:支持开展“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以及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等活动,对相关服务业务、服务活动支出给予补助。

完善服务体系1-2类项目申报范围:(1)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绩效良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2)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在认定有效期内,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服务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3)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专业平台。

3、奖励项目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

支持对象:2023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